产品特点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福建省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质量公告(2020年第2期)》,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福建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对灯具展开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检查产品有可移式灯具、固定式灯具和嵌入式灯具,共检查32家出产企业60批次产品,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3%。

本次检查根据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别的条件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4-2008《灯具 第2-4部分:特别的条件 可移式通用灯具》、GB 7000.202-2008《灯具 第2-2部分:特别的条件 嵌入式灯具》、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 17743《电气照明和相似设备的无线电打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等规范的要求,对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维护、耐久性实验和热实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打扰电压(电源端子)、辐射电磁打扰、谐波电流限值等8个项目进行了查验。检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触及防触电维护、谐波电流限值项目。
福建省商场监督管理局表明,已责成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检查不合格产品及其出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