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生鲜灯前(上图)后(下图),食材卖相不一样。(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图)
生鲜灯,顾名思义,是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近年来在各大商店超市、生鲜市场上运用相当普遍。
生鲜灯的工作原理是利用不一样颜色的光源来突出或掩盖食品的色泽和感官性状。例如,红色生鲜灯可让肉类看起来更红润,蓝色生鲜灯可让海鲜看起来更活跃,绿色生鲜灯可让蔬菜看起来更新鲜,黄色生鲜灯可以让烘焙食品看起来更诱人。
对于食品安全来说,生鲜灯本身不会对食品造成直接的危害,因为它是一种冷光源,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或者影响其质量。但如果商家利用生鲜灯掩盖食品的真实情况,消费者被生鲜灯误导,购买了不新鲜或不合格的商品,就可能损害自身的利益和健康。
厦门网讯(本组文/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黄珊珊 陈鸿莺 陈琼英)常去菜市场的消费者可能遇到过这样的一种情况:在菜市场买的新鲜肉类、蔬菜和水果拿到家后,明明没过多久,就变得不那么“新鲜”了。为什么肉菜的新鲜度前后会有如此大的变化?那是因为商家给食材开了“美颜灯”,也是所谓的生鲜灯。今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生鲜灯,新规自今年12月1日起实施。记者走访市场和监管部门了解到,近期,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推动和指导下,我市各区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单位已着手规范生鲜灯的使用。
此外,厦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2023年及以后做改造提升的市场不得使用生鲜灯,并统一配置具有正常色温色泽的灯具。
10月27日下午,记者在江头市集(原夏商江头蔬菜农副产品市场)二楼看到,“鲜肉区”摊位上方原先使用的红色生鲜灯,大部分已被更换成接近自然光的LED射灯。
“我们市场的鲜肉区共有34个摊位,此次要换掉的灯具共有166盏。”市场管理人员和记者说。在换装灯具的同时,市场开办单位还联系了厦门市质检院光学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对灯具进行现场测试、筛选,确保新更换的灯具符合要求。
祥店农贸市场是湖里区首个全部完成生鲜灯改造的市场。“现在的灯光看起来真实一点,不会像以前那样,看不出新不新鲜。”祥店社区居民陈阿姨对鲜肉摊位上新换的LED灯表示满意,“以后买鲜肉,不用再特意从摊位拿到外面的自然光下检查了。”
祥店农贸市场此次通过统一采购,对20个摊位的73盏红色生鲜灯进行了改造,目前除了鲜肉摊位,市场里的蔬菜、水果、水产摊位也都换上了同款黄白光的灯泡,摊位上曾经挂着的红色灯罩也换成了银灰色的。
“这个灯照出来是原色,猪肉是什么颜色就是什么颜色。只要我们的猪肉品质好,用什么灯都不影响销量。”在江头市集一处已换下生鲜灯的猪肉摊位前,摊主向记者展示了开灯和关灯的差异,两种状态下,五花肉和排骨的色泽基本看不出区别。
“生鲜灯的关键参数主要有照度、色温和显色指数。”正在测试灯具的市质检院技术人员介绍。比如,显色指数简单来讲就是灯光对物体真实颜色的显示能力,“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被照射物体的颜色越接近物体真实的颜色。”按照商店建筑照明国家标准要求,农贸市场灯具显色指数应在80以上,而原先广泛使用的生鲜灯显色指数会比较低或者不均匀,降低我们对颜色的辨别能力。
记者现场采访时看到,新换上的灯具相比之前使用的生鲜灯,色泽更加柔和,亮度也有所提高。“原来的生鲜灯下,肉类明显偏红色。”市场管理人员介绍,在符合规定标准的灯光下,肉类的颜色看起来更接近人眼的客观感受,减少了很多修饰和美化效果。
记者从夏商松柏农贸市场管理处了解到,目前,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有关要求,他们正在设计一款符合相关规定的灯具设施,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后,计划在11月统一采购并更换,其中,松柏农贸市场需更换152盏生鲜灯,而全市的夏商农贸市场将会更换1500多盏生鲜灯。
在湖里区,为减轻经营户采购、调试的压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生鲜灯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的市场改造提升计划之中,统一为辖区内农贸市场更换合格灯具,预计将于10月31日在全市率先完成辖区14个农贸市场共939盏生鲜灯的更换。
在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超市着手开展规范使用生鲜灯的先行示范。目前,永辉超市灌口万达广场店已完成8盏生鲜灯的更换,永辉超市万科里店完成14盏生鲜灯的更换;集美农贸市场、杏滨农贸市场、灌口农贸市场也将于近期开展更换生鲜灯行动。
在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批发商业市场入手规范生鲜灯使用,已有32户整改完毕,其中闽夏批发商业市场生鲜灯已经完全整改完毕。
据介绍,按照《办法》规定,12月1日起,违规使用生鲜灯且拒不改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将面临5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届时广大市民假如发现有商家利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可以及时取证,拨打12315投诉维权。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将继续加强对生鲜灯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就规范生鲜灯使用工作进行靠前指导。“截至目前,我市各区市场监管人员在现场摸排检查中,已为辖区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负责人发放《办法》相关宣传材料超3440份,明确告知经营者自今年12月1日起使用生鲜灯进行‘美颜’属于违反法律行为,引导商户自觉更换普通照明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湖里区率先出台《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每年对辖区农贸市场评定等级,并给予现金奖励。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今后,该笔奖励金的20%将用于支付市场条件提升和设施设备维护费用,从资金上保障灯具的后续维护和修缮。